2025年10月9日 ,商务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经国务院批准,宣布对稀土相关技术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,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。
根据公告,以下稀土相关技术和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:
管制编码 管制内容 1E902.a 稀土开采、冶炼分离 、金属冶炼、磁材制造、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技术及其载体 1E902.b 稀土开采 、冶炼分离、金属冶炼、磁材制造、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生产线装配 、调试、维护、维修 、升级等技术出口经营者在出口非管制的货物、技术或服务时,若明知其用于或实质性有助于境外稀土相关活动,也需向商务部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。
定义和范围公告中“稀土 ”、“冶炼分离” 、“金属冶炼”、“稀土二次资源 ”的定义和范围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稀土管理条例》执行。“磁材制造”技术特指钐钴、钕铁硼 、铈磁体制造技术 。技术及其载体包括技术相关资料等数据 ,如设计图纸、工艺规范、工艺参数 、加工程序、仿真数据等。
出口经营者和出口行为出口经营者包括中国公民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,以及在中国境内的所有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。出口行为涵盖贸易性出口以及通过知识产权许可 、投资、交流、赠送 、展览、展示、检测 、测试、援助、传授 、联合研发、受雇或雇佣、咨询等任何方式进行的转移或提供。
出口经营者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》规定,向商务部申请出口许可 ,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。同时,需加强合规意识,了解拟出口货物 、技术和服务的性能指标、主要用途等 ,以确定是否属于两用物项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反公告的行为提供中介、撮合、代理 、货运、寄递、报关 、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金融等服务。服务提供人应主动询问服务对象有关出口活动是否受到本公告管辖,是否正在申请出口许可或已获得许可证件 。
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》同步更新。